| 国家对部分商品出口暂定税率调整将对我省出口产生负面影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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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6-11-10 11:03 文章来源:商务厅对外贸易处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调研 |
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于2006年10月27日发布了“关于调整部分商品进出口暂定税率的通知”,涉及我省的出口商品有磷矿石、焦炭、未锻轧锰、铁合金、钢坯等5个商品。其中焦炭增加5%、未锻轧锰增加15%,其余3个商品均增加10%,5个商品的出口金额2005年1.37亿美元,2006年1-9月1.4亿美元。
1、磷矿石。是我省最大的出口商品,2005年出口7563万美元,2006年1-9月出口4843万美元。据企业介绍,出口关税调整后,平均每吨增加8美元,按以往的做法是企业进一步加强管理,降低成本,自己消化一部分,客户承担一部分。由于政策发布太突然,企业及客户无心理准备,因此,客户是否愿意承担还是一个未知数。但可以肯定的是贸易型企业因成本加大出口难度增加,而生产企业如瓮福,过去出口的品位低的磷矿石都是外省的货源,现在只能做自己的货,出口将会减少。
2、钢坯。是水钢创汇的主要商品,今年开始出口,前三季度已出口6739万美元,中东及东南亚是其主要市场。随着出口关税的调整,成本也随之加大,每吨增加30美元左右,下一步能否再出,出多少,还要看客户的接受程度。
3、铁合金。2005年出口3865万美元,自去年8月取消加工贸易后,今年前1-9月出口2400万美元(执行去年合同)。七月份,国家统一电价,企业不再享有地方的优惠电价,关税又调整至10%,成本每吨增加35美元,企业生存条件困难,许多企业已停产,铁合金出口难度更大。
4、未锻轧锰。2005年出口2306万美元,06年1-9月出口562万美元,关税调整15%后,每吨成本增加181美元,和铁合金一样出口空间进一步缩小。
5、焦炭。属配额商品,虽然出口关税调整了5%,但影响不会太大,今年商务部分配给我省的焦炭配额是4万吨,到年底能够全部出口完毕。
由于我省是资源大省,资源性产品占整个出口的50%以上,出口关税调整,涉及的5个商品成本将增加上亿元人民币。对此,我厅极为重视,初步分析,我们认为:此次出口关税调整,对今年最后一个季度出口会有一定影响,关键是明年。预计铁合金和未锻轧锰明年出口将会大幅度下降,磷矿石和钢坯特别是钢坯明年能出多少,要看国际市场的走向。针对政策的出台,我厅采取了积极的应对措施:
1、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的“关于调整部分商品进出口暂定税率的通知”告知了相关企业,让企业及时了解国家政策,尽快地掌握市场动态,收集信息,研究对策。
2、即日召集企业开座谈会,与企业一起分析国际市场下一步的走向,研究应对措施,要求企业在加强管理,降低成本的同时,千方百计做好客户工作,说服客户共同承担因出口关税调整造成的价格上涨。
商务厅将密切关注这5个商品的国际市场情况,及时掌握因关税调整给我省出口带来的深层次的影响,与企业一起探讨应对措施,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。后续情况我厅将及时向省政府反应。
二00六年十一月七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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